編採中心/綜合報導
在工廠擔任司機的小陳,某日與廠長發生口角,廠長氣急之下當眾指著小陳的鼻子罵:「王八蛋!」,過幾天廠長突然收到傳票,原來是小陳告他「公然侮辱」。究竟什麼情況才構成「公然侮辱」?哪些罵人的字眼會挨罰?《時光新聞》為你整理。
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公然?什麼是侮辱?
★公然
指侮辱發生時,會讓處於同一空間的「不特定人」或讓「多數人」可能可以知道、看到、聽到侮辱的狀態,即便沒有認真聽,也不管有沒有真的聽到都算;反之,如果是一對一在私人空間互罵就不算公然。
廠長在工廠當著其他同事面前,罵小陳王八蛋,就是「公然」侮辱;即使同事戴耳機沒聽到,也算「公然」侮辱;或者廠長在大街上罵小陳廢物,當下雖然沒有其他人經過,但由於街道是公開場合,所以也算「公然」侮辱。
現代人常用網路,在Line、Facebook、Instagram等社群平台罵人,也算公然侮辱嗎?律師雷皓明表示,在多人群組內謾罵,只要群組內有其他人能看到你侮辱別人的內容,也算公然侮辱;但如果是用私人對話框,就不符合公然侮辱要件。
另外傳送時下最流行的「貼圖、梗圖、迷因圖」也有可能觸法!參考我國的實務判決,只要在圖上有明顯罵人的字句,例如「腦殘」,或者就算貼圖旁邊沒有寫字,但可以從圖案看出侮辱名譽、人格的意思,那就有機會構成公然侮辱。所以在製造、傳送、PO迷音圖、梗圖的同時也要小心公然侮辱的部分。
★侮辱
沒有指明具體的事實,但會讓人在精神、心理上感到難堪、不舒服,甚至是會造成個人名譽損害的言語/文字/圖像謾罵、嘲笑、舉動,包含負面形容詞、譬喻或任何罵人的話都可能算;行為上例如比中指、吐口水或對著人彈菸蒂這種不屑、攻擊行為也都可能成立。
廠長罵人王八蛋、智障、廢物、X你娘、比中指、吐口水或諧音謾罵都算。
換言之,只要在「讓人可以聽見、看見、知情」的情況下,對人做出「侮辱人格、名譽、尊嚴」的言行就可成立。根據刑法第309條: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9,000元以下罰金。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5,000元以下罰金。
★誹謗
公然侮辱和誹謗又有何差別?雷皓明律師表示,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,「公然侮辱」偏向不具評論性質的謾罵、侮辱,例如:卑鄙、下流、無恥、賤人、醜八怪、雜種等。「誹謗」則是將足以毀損他人名譽、貶低人格的評論或非正確事實等言語攻擊散布於眾。例如前陣子某名嘴宣稱,前中國小姐與政治人物到酒店開房間等。
根據刑法第310條: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5,000元以下罰金。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,000元以下罰金。
★罵人價目表
最近網路流傳一張「罵人價目表」,法官真的會照表判決嗎?雷皓明律師列舉幾個公然侮辱罰金判決案例及金額供大家參考:
˙罵人「野蠻」;苗栗地院判處罰金6,000元。
˙罵一對夫婦「狗男女」,被判拘役20天,另須賠償名譽損害共20,000元。
˙罵「眾人騎」,判拘役30天。
˙校長在走廊上罵老師「混蛋」,被判拘役30天。
˙住戶罵主委「比土匪還不如」,法院判罰10,000元。
去年台東董姓女子被蔡姓男子口出多句髒話辱罵,董女依罵人價目表各項單價,共求償16萬元,不過,法官判決並非照表單項估價,而是綜合考量判賠10萬元。
雷皓明律師表示,雖然公然侮辱成案的門檻低,但是彈性空間很大,法官會依據事發當時情況、被告人犯後態度、品行、生活狀況等進行評估,加上每位法官的自由心證,有不同的判決結果也是正常的,所以「罵人價目表」參考就好。
(封面首圖: 示意圖。取自Shutterstock)